癌症患者的FMLA与ADA:工作保护
FMLA和ADA的保护在癌症治疗期间都可能很重要,但它们解决的是不同的工作问题。
FMLA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每年提供最多12个工作周的无薪、保留工作的假期。ADA可以要求雇主改变工作本身,而且它规定的假期可以超过FMLA的上限。许多人在癌症治疗期间两者都需要。
两部法律,两种不同的作用
人们常把《家庭与医疗休假法》(FMLA)和《美国残疾人法》(ADA)说成同一面职场盾牌。其实不是。它们解决的是不同的问题,而且在同一个月里,两者可能同时适用于同一个人。
FMLA回答的是一个问题:我能不能离开工作一段时间,而不丢掉工作?ADA回答的是另一个问题:我的工作能不能改变形式,让我继续做下去?
想象一个人每隔三周的周五做化疗。他可能需要用FMLA来请输液当天的假,再用ADA来调整随后出现的疲劳问题。
这两部法律都不能替代工资。癌症、残疾援助与休假把这两部法律与残疾保险和社会保障放在一起比较,让您看清楚每一种制度各管什么。
本页面用通俗的语言介绍联邦规则,不是法律意见。各州的休假法律、工会合同和公司政策都可能更宽松,所以值得给医院的社工或法律援助办公室打个电话。
FMLA实际覆盖哪些人
FMLA有三项资格条件,三项都必须满足。美国劳工部说,员工必须在受法律覆盖的雇主那里工作至少12个月。在休假开始前的12个月里,必须至少有1,250小时的工作时间。而且必须在这样一个工作地点工作:在75英里范围内,雇主至少有50名员工。
第三项条件把很多人排除在外。在小诊所、家庭餐馆或乡村分支办公室工作的人,不管病得多重,可能完全没有FMLA权利。
癌症通常符合该法对“严重健康状况”的认定。劳工部描述了三种情形。一种是需要“在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过夜”的疾病。另一种是在持续治疗中,“连续三天以上无法工作或上学”。第三种是长期性疾病,会造成时好时坏的丧失能力的阶段,并且每年至少需要两次治疗。
FMLA能给您什么,不能给您什么
FMLA在12个月内提供最多12个工作周的假期。关于钱的问题,劳工部说得很直白:“FMLA是保留工作的无薪假。”您的雇主可以让您的带薪休假与它同时计算,所以两者是重叠的,而不是叠加的。
尽管如此,有三项保护让它仍然值得使用。
- 您的团体医疗保险会继续,条件与您没有请假时相同。在癌症治疗期间,这可能比一份工资更有价值。
- 您有权回到原来的工作,或同等的工作,薪酬、福利和工作条件相同。
- 在医疗上有需要时,您可以分段使用这种假期,也就是分成几个独立的时间段,或每天或每周减少工作时数。
分段休假是大多数人错过的选择。每周一次的放疗,或一个检查日,可以一次只从您的12周里扣除一个小时。
文书工作的时钟
您的雇主可能要求提供医疗证明,也就是由您的医疗团队填写的一份表格。劳工部说,雇主必须给您至少15个日历日把它交回来。表格一到,就当天交给您的肿瘤科办公室,因为诊所常常需要一周或更久。
雇主之后还可以要求重新提供证明。劳工部说,这通常不会比每30天一次更频繁;如果预计缺勤会超过30天,多数情况下是每六个月一次。请让签表的人写明整个治疗的全部时长,而不是只写一个周期。
ADA从哪里接上
ADA覆盖有15名或以上员工的私营雇主,以及州和地方政府雇主。这个较低的门槛很重要,因为有些没有通过FMLA的50名员工这一条件的人,在这里仍然受到保护。
负责执行这部法律的联邦机构,对癌症的说明异常清楚。它的指南说,目前患有癌症的人,或癌症处于缓解期的人,“应当很容易被认定为有残疾”,因为正常的细胞生长受到了实质性限制。癌症已成过去的人同样受到保护,因为他们有过曾限制某项主要生活活动的损害记录。
受到覆盖,意味着您可以申请合理便利,也就是改变工作的方式、时间或地点。指南列出了癌症患者实际用过的例子。
- 为就诊请假,或为接受治疗和恢复而请假。
- 围绕输液日调整的或灵活的工作时间表。
- 获准在家工作。
- 休息时间,或一个可以休息或服药的私密空间。
- 把次要职责转给其他员工。次要职责是指不属于这份工作核心的任务。
- 如果您再也无法做现在的工作,转到一个有空缺的类似工作。
如果这种改变会造成过度困难,也就是造成重大的困难或费用,雇主可以拒绝。便利措施通常是围绕工作的核心职责来安排的。
决定大多数案例的重叠部分
这是本页面的关键。当您的12个FMLA周用完时,您的保护并不会自动结束。
联邦指南说,如果有残疾的员工需要更多无薪假作为便利,雇主必须调整无过错休假政策来允许。有两种例外:另一种改变同样有效,或者额外的假期会造成过度困难。ADA要求的假期可以超过FMLA的上限。
这恰恰是人们被解雇的时候,也恰恰是该写信给人力资源部门的时候。不要等到最后一天。在第十周就提出,用书面形式,说明您需要什么,以及大约需要多久。
您不需要使用特殊的措辞。指南说,人们“可以使用通俗的话,不必提到ADA,也不必使用‘合理便利’这个词”。一旦您提出,雇主就应当开始一个来回沟通的过程,称为互动程序,其全部目的就是弄清楚什么才真正有帮助。
您的雇主可以知道什么
您的雇主可以要求您证明确实有需要改变安排的健康状况。它不可以要求查看您的全部病历,而且必须对了解到的信息保密。把您获得便利的事告诉同事,可能破坏这种保密。
在发出工作录用通知之前,雇主不能询问您是否患有癌症。一旦基于残疾的骚扰频繁或严重到足以造成敌意的工作环境,就是违法的。
值得写进日历的截止日期
有四件事要抓紧。在15天的期限内交回证明表格。自己数好FMLA的周数,这样您知道结束日期。在那个日期到来之前,书面申请ADA假期或调整工作时间表。并且要在工作表现问题被正式记录在案之前提出,因为在收到纪律通知之后才提出的申请,要争辩起来难得多。
接下来读什么
另请参阅癌症治疗期间的职场便利 (英文)、癌症与残疾、癌症经济援助和了解您的医疗保险 (英文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