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必须告诉新雇主你的癌症病史吗?
在获得工作邀请前,雇主不得询问应聘者关于癌症的相关信息。EEOC会说明在招聘的每个阶段可以询问哪些问题,以及何时披露是您的选择。
在获得工作邀请前,雇主不得询问申请者的癌症史或治疗情况。他们可能会询问与工作相关的问题,比如你是否能胜任特定任务。除非你需要申请过程中的便利,否则你没有义务披露癌症。
问题背后的问题
人们通常不会担心披露,因为他们想保守秘密。他们担心是因为他们担心真相会让他们失去工作。
法律的回答是围绕时间安排的。雇主可能会问什么,完全取决于你处于招聘的哪个阶段。
在一个提议之前
此时,门已关闭。雇主不能询问申请者癌症史或治疗情况。
他们能做的是提出与工作相关的问题。EEOC的例子是你是否能举起 50 磅。那是关于工作本身,而不是关于你。
你的义务是什么?你没有义务披露癌症,只有一个狭隘的例外:如果你在申请过程中需要便利措施。需要一个方便面试地点或调整检测安排的人会提高要求。
面试时对健康保持沉默不是不诚实。这是法律规定的安排。
在有条件录用通知之后
一旦录用通知被提出,规则就会改变。此时,雇主可能会询问详细的健康问题并要求体检。
有两个保护措施。所有进入该职位的人都必须受到同等对待,因此这不能只是针对某一个候选人的筛选。后续问题集中在你的待遇以及你是否能安全完成工作职责。
这一阶段的目的不是重新争论你是否配得上这份工作。而是要确定你是否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胜任这份工作。
一旦你开始工作
雇主不会因为你在工资单上就无限期访问你的医疗生活。
在职期间的医疗问题仅限于两种情况。一种是雇主观察到绩效问题,并合理相信是医疗状况导致的。另一种是有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安全隐患。
好奇心不在那个清单上。谣言也不在。
在权衡是否要说点什么
许多幸存者选择披露,且有真实理由:
- 你预计需要预约的假来做后续扫描
- 你从一开始就需要合理便利
- 你宁愿不把这个话题当作秘密处理
- 这个角色涉及你知道应该讨论的要求
也有真正的理由不这么做,规则的意义在于,任何选择都可以由你自己决定。如果你决定披露,等到收到录用通知后才做的实际好处是雇主已经决定要你了。
如果感觉不对劲
如果预录用申请表问你的病史,或者面试官询问你的健康状况,流程本不该这样进行。记下被问了什么以及被谁问。
EEOC负责处理关于招聘中残疾歧视的投诉。联系他们提问并不等同于提起诉讼。
肩膀放松地走进来
面试已经够难了,更别说一句诚实的话就结束一切。准备好面对工作真正允许的问题:你能做什么,你做过什么,你会带来什么。你的病历不是面试的事,你可以带着这一点进来。
准备一个你觉得舒服的答案
有些人被问及就业空白期,这其实是关于工作经历而非健康状况的问题。你可以不讨论你的医疗生活就回答这个问题。
一句简短、平静的话,说你因个人或健康原因请假了一段时间,接着说你为回归做了哪些准备,通常就足够了。练习一次,让它能稳稳地说出来。
被录用之后
如果你以后需要调整,作为员工,你也可以享受便利措施。面试时保持沉默并不会剥夺你的便利。
这点值得提前了解,因为这意味着面试不必一次性承担所有决定。